中世纪: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- 第105章 本是同根生
第105章 本是同根生
“真主在上,亚伯拉罕这个狗————”
赫莱利特在原地焦急的走来走去,不停甩著袖子,最后实在没有忍住,差点骂出了声。
但伊斯兰教禁止骂人,为了不犯忌讳,他梗著脖子,口水咽了又咽,心里的烦躁才稍微减少了一点。
只不过,这种烦躁感很快就又被耳朵旁边不停飞舞的蚊虫给找了回来。
北边的蚊子没有南边大,偶尔被叮一口也没什么的,甚至根本感觉不到,但问题是,蚊子扇动翅膀发出的嗡嗡声实在让人难以忍受,不止是赫莱利特,在场的大部分人都心有怨言,只是碍於上面给的酬劳太丰厚,否则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干的。
“真主至大,请原谅我的一次吧,就这一次。阿敏!”
天主教徒被禁止与穆斯林做生意,穆斯林也同样禁止和天主教徒,也就是他们口中的卡菲尔做生意。
但信仰毕竟不能当饭吃,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,不少人都愿意偶尔“任性”一次,包括赫莱利特,以及李昂昨天看到的苏尔特和杰尔马,还有现在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商队护卫。
这会儿时间刚好接近中午,他们都不约而同的低头祈祷,结尾清一色是“阿敏(amin)”这个发音。
“阿敏”的意思大概是“但愿如此”,作用相当於基督徒做完祷告后说的“阿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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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二者不论是意思,还是来源其实都差不多,“阿门”的意思是“確实如此/愿其成就”,和“阿敏”大差不差。
这是因为它们都源於闪米特语系的同一个词根——“āmēn”,意为“確实”、“诚心所愿”。
在犹太教、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祷告中,这个词都承载著信眾对神明应许的坚信与对祷文內容的深切认同。
穿过千百年的时光与教义的壁垒,当阿卜杜勒和他的同伴们在北方的山林中低声念出“阿敏”,而此刻德格伦村的村庄里或许正响起一声“阿门”时,他们呼唤的,是来自同一种古老语言深处的迴响。
所以从本质上来说,不论是阿拉伯人、法兰克人,抑或是加泰隆尼亚人,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祖先——古老的闪米特人。
闪米特人有三个分支,一支向西进入欧洲,成为现今大部分欧洲和北非人的祖先。
一支进入印度北部,在那里,他们被称为雅利安人,意为高贵的人,最后成为了印度的统治阶层,即拥有白皮肤的婆罗门和剎帝利的,与本地的棕色人种和南部的黑色人种,也就是吠陀区別开来。
第三支则一路向西,进入中国甘肃,在那里,他们被称为大月氏人。只可惜这一支在不久之后就遭到了匈奴人的驱逐和屠杀,迫不得已只能沿著祖先的来时路回到中亚,否则的话,现在的中国北方说不定就有一大批白种人存在。
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除了东亚以外,欧亚大陆上的其余地方都属於同一个语言系统一欧亚语系,不论是拉丁文、梵文、还是更古老的鍥形文字,埃及象形文字,都属於这个体系。
“老爷,咱们这样真的没问题吗?”
德格伦通往索尔索纳的土路上,两辆镶铁四轮马车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,马车两边是12个商队护卫模样的人,正前方则是一个骑著高头大马的年轻人。
“不用担心!”
年轻人摘下头上的兜帽,露出底下俊朗的面孔,正是李昂!
他今天穿著一套蓝色的加泰隆尼亚风格长袍,脑袋上顶著一顶灰色的兜帽,外表上看起来再普通不过,属於走在大街上根本不会被人注意的那种。
这么干主要是为了掩人耳目。
偽装成商队的计谋在他之前解救商人弟弟的时候就用过一次,那个时候其实准备的一点也不充分,但凡敌人稍微机灵一点,就很容易揭穿他的阴谋。
所以这次他格外小心,为了防止对方起疑,李昂甚至没有穿甲,只在长袍下面套了一——
件极其轻薄的皮甲。
这么做的好处是不容易让人起疑心,坏处就是容易使自己陷入险境。
没有甲胃防护的情况下,一柄市场上最劣质的匕首就能轻易的带走他的性命。
可是如果穿戴甲冑的话,走路就会发出很大的声响,尤其是锁子甲,锁环相互摩擦的声音隔著好几米远的距离就能清楚的听到,完全没有任何保密性可言。
看在这批价值1400枚银幣的货物的份上,些许危险冒就冒了,有道是捨不得孩子套不住狼————
李昂心里如是想著,商队离山坳越来越近,他的手心不自觉的渗出冷汗。
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面对面接触穆斯林,说不紧张那肯定是假的,老实说,他甚至有些害怕。
异教徒在天主教世界的风评向来很差,尤其是伊比利亚半岛上的,那简直是差到家了。
从小到大,他接触的教育都是在描述这群可恶的异教徒是如何残忍、如何嗜杀,如何不讲道理的。
虽然心底明知这些描述有很大的夸张成分,但无奈仇恨和恐惧的种子已经刻进了基因里。在过去的百年里,每一个出生在伊比利亚的基督徒。只要他是个男人,那就绝对参与过对异教徒的战爭。
从阿塔普埃尔卡战役到格拉乌斯战役,再到巴巴斯特罗战役,可以毫不夸张的讲,11
世纪伊比利亚半岛北部基督教诸国的歷史,就是一部针对异教徒的军事史,一部由剑和十字架共同写成的血泪史。
马蹄踏在鬆软的土路上,发出沉闷的声响,与马车的吱呀声混在一起。道路两侧的树林愈发茂密,投下斑驳的光影。
道路上的行人太少了,德格伦村靠近边境,再加上位置偏僻,基本上一年到头很少有外人进来。李昂假扮的商队在路上倒是运气不错遇到了一个行色匆匆的赶路人,只可惜对方根本没有想要与他们搭话的意思,远远的看到商队以后,就头也不回的扎进了旁边的森林,那样子,恐怕是把李昂和拦路打劫的强盗给联繫在一起了。
商人偶尔客串强盗在中世纪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,有些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,行为举止都十分得体的商人在背地里比谁都阴暗,指不定哪天就会把你拐到没人的地方杀人灭口,事后还会装成没事人一样在你的葬礼上掉几滴眼泪。
所以那名赶路的行人肯定了解过不少类似的事情,所以才避之唯恐不及。
李昂见状也只好悻悻的作罢。他总不可能放下正事不干专门去追一个路人吧?而且本来自己不是强盗的,要是真的追上以后,是不是强盗可就难说了————
当然,前提是对方要足够富裕,一般的小鱼小虾还不值得一名尊贵的贵族亲自动手。
行走到中午时分,周围的景物越来越窄,李昂知道目的地就快要到了。
他在马背上转过身,照例敲打一番身后的徵召兵。
“大家注意,还有五英里的路程就到达目的地了,到时候都给我机灵点儿,衔枚也给我咬上。”
李昂说完,罗杰也接著適时开口,完美扮演著一个小弟的角色。
“老爷的话都给我听清楚了,要是有谁毛手毛脚的坏了老爷的好事,那可就別怪我不客气!”
李昂说的还只是场面话,罗杰才是背后真正唱红脸的那个人。
在场的所有人,包括对打仗轻车熟路的卡特和亚恩两个,听到这番话都心底一凛,不约而同的把一根小木棍含在了嘴里。
说到底,他们只是农奴,而罗杰的身份则是骑士侍从,二者在地位上有本质差別。
至於他们嘴里含著的木棍,是李昂为了防止队伍里有人管不住嘴而特意发明的。
虽然实际上算不上发明,因为这玩意儿根本没有任何技术含量,就是一根小木棍而已,士兵们被要求把木棍含在嘴里,一旦开口。木棍就会掉在地上。
眾所周知,行军途中基本上不会给你停下来的机会,大部队也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衔枚掉了而停下来等他去捡。所以如果某名士兵开口发出声音后,长官很容易就能辨別出来,因为士兵根本没有停下来去捡木棍的机会,除非他的口袋里有第二根,终於,再次回到熟悉的转角,李昂,还有罗杰的心都扑扑直跳。
走过这个转角,扒开路边的森林,再走几步就是山坳了。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异教徒的商队就等在那儿。
但问题是,在场的所有人中,都没有跟异教徒打交道的经验,除了李昂,没人能听懂阿拉伯语。
正因为如此,李昂不敢有丝毫大意,按照原定计划,他和小汤姆两个人,以及另外三名徵召兵偽装成亚伯拉罕的手下,走进山坳上前交涉,罗杰则带著剩下人分散隱藏到山坳西侧的山坡上,隨时待命。
只要见状不妙,他们就会马上衝下山坡救下老爷,如果还有机会的话,他们则会尝试一下能不能留下这批价值不菲的货物,不用多,留下一部分就行,哪怕这部分只有十分之一,李昂也能从中赚个100枚银幣,横竖都是不亏。
为了不让人瞧出端倪,李昂,小汤姆,还有三名徵召兵都没有披甲,完全就是一副正儿八经的商人打扮。
小汤姆穿著一件半旧的灰色短袍,腰间用麻绳束著,脚下是露趾的皮凉鞋,脸上还特意抹了点尘土,看起来就像个常年奔波、不拘小节的年轻伙计。
另外三名徵召兵也差不多打扮,扛著几个看起来沉甸甸、用麻布裹得严实的包裹,里面装著的却是石头和杂草,只在最外面放了几块真正的铁锭和几卷劣质麻布充门面。
李昂深吸一口气,努力让脸上的表情显得自然些,只可惜他的技术还不够精湛,商人脸上那股子精明和市偿始终偽装不出来。最后,他只好按照自己本来的样子,带著小汤姆和三个徵召兵缓缓走进山坳。
与此同时,罗杰也带著剩余的人悄悄溜向另一侧的山坡上,为了確保这次行动万无一失,他特意没有把罗杰带在身边,而是让他他指挥士兵。
“上帝保佑!”
李昂小声祈祷了一句,隨后朝小汤姆等人使了个眼色,低声道:“记住,少说话,看我眼色行事。万一————万一情况不对,別犹豫,立刻往回跑,罗杰他们就在山坡上。”
小汤姆用力点了点头,喉咙有些发乾,手心里全是汗。另外三人也紧张地咽了口唾沫。
五人转过山路的最后一道弯,拨开垂下的藤蔓和低矮的灌木,眼前豁然开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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